興辦「楠梓匝道及連絡道(含連接台1線匝道)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暨公告。
內容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興辦「楠梓匝道及連絡道(含連接台1線匝道)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暨公告。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承辦科室或人員:邱小姐
聯絡資訊:07-3368333#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