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網路申請測量案件
內容
公告修正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修正之項目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
行政院公報 第032卷 第093期 20260525 內政篇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 台內地字第1150262411號
主 旨:公告修正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及其實施日期。
依 據:網路申請土地登記及測量案件注意事項第2點。
公告事項:
一、修正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其新增或修正內容如下:
(一)土地鑑界(限非再鑑界者)。
(二)土地分割(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三)土地合併(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四)土地坍沒(限全部坍沒者)。
(五)界址調整(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六)調整地形(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七)建物分割(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八)建物合併(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九)建物滅失(限全部滅失者)。
(十)位置勘查。
二、修正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其新增內容如下:
(一)建物基地號勘查。
(二)建物門牌號勘查。
(三)位置勘查。
三、修正之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
四、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更新如附表。
五、全程網路申請測量時,得免提出權利書狀。
六、本公告另刊載於本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