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大坪頂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國道7號高雄路段新建工程)案」都市計畫書、計畫圖,自114年12月25日零時起生效。
內容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大坪頂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國道7號高雄路段新建工程)案」都市計畫書、計畫圖,自114年12月25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內政部114年12月1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6103號函及行政院114年12月5日院授內國都字第1140816102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布欄。
(二)本市大寮區公所公告欄。
(三)本市小港區公所公告欄。
(四)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ban-web.kcg.gov.tw/)→「都市計畫專區」→「都市計畫公告」→選擇「公告發布實施」→點選本計畫案名。
二、公告圖說:計畫書、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