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大寮都市計畫(鳳林四路以西國軍眷村土地)(配合國定古蹟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之前鳳山新村十巷、部分原海軍明德訓練班容積調配)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書、計畫圖,並自民國114年12月30日零時起生效。
內容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大寮都市計畫(鳳林四路以西國軍眷村土地)(配合國定古蹟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之前鳳山新村十巷、部分原海軍明德訓練班容積調配)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書、計畫圖,並自民國114年12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本府114年12月29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1436462100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3及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大寮區公所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ban-web.kcg.gov.tw→「都市計畫專區」→「都市計畫公告」→選擇「公告發布實施」→點選本計畫案名。
二、公告書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