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電子煙回收機制即起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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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修法通過後日後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將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為鼓勵民眾於修法前主動清空手邊違禁品,已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本市於衛生局、各區衛生所及社區心衛中心等設置 43處電子煙回收點,提供民眾就近、便利的回收管道;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s://gov.tw/r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