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訂定之「國土功能分區暨使用地資料標準」資料
                                
                                    內容
                                
                            
                            1.內政部112年1月5日台內資字第1110442804號函頒。
2.本資料係依據「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訂定程序須知規定」訂定,係屬行政指導,並公告於國土空間資訊圖資標準入口網站(https://standards.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