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已於9月1日生效。新版租約對於電費計收方式及租賃雙方修繕責任等事項都有明確的規範,修正重點如下:
為便利民眾了解新制措施,本局及內政部特製作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懶人包、宣導海報及宣導影片並特別提醒,民眾於簽訂租賃契約時不宜輕率,切記要詳閱契約書內容,善用內政部版的租賃契約,以確保租賃雙方權益,減少租賃糾紛。
‧地政局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宣導海報
‧內政部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宣導海報
‧內政部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懶人包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宣導影片(國語)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宣導影片(台語)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宣導影片(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