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檢附之文件及填寫範例】:
身分證明: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印鑑證明及印鑑章。
土地所有權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者檢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同意書。
積欠地價稅及有關稅費者檢附完稅證明文件。
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者
設定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永佃權或農育權者
設定抵押權或典權者
設有限制登記者
稅捐機關囑託塗銷禁止處分登記書函。
已為塗銷限制登記之土地登記謄本證明文件
未辦竣繼承登記者
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繼承權拋棄書或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
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人印鑑證明。
法人申請者檢附:法人登記證及法人設立(變更)登記表抄錄本或負責人資格證明、印鑑證明。
祭祀公業
由管理人申請時請檢附派下員全員證明書、規約、或派下決議及管理人證明文件。
由派下員全體共同申請時請檢附派下員全員證明書、規約或派下員同意書。
神明會者檢附:信徒名冊、決議之處分會議記錄、推選書。
寺廟者檢附:寺廟登記、信徒名冊、決議處分之會議紀錄。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