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登記不拖延,財產權益有保障!
繼承登記不拖延,財產權益有保障!高雄市11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列冊管理土地逾2,600筆、總價值約19億元 本市11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自8月1日起依法列冊管理。本年度列冊管理土地2,637筆,建物345棟,土地總面積超過89公頃,依115年度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總價值約新臺幣19億元;其中,價值最高者位於左營區福山段,面積約1,192平方公尺,土地現值逾新臺幣1億元。 截至115年6月底止,歷年列冊管理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仍有土地45,290筆、建物2,201棟,土地面積達833公頃,依115年度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約新臺幣324億元。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於未辦繼承列管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於公告期間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被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將存入專戶保管10年,繼承人得依法提領,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倘因繼承人人數眾多或繼承關係複雜,致無法由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時,可由1人或部分繼承人先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待全體繼承人會齊並取得共識後,再申請登記為「分別共有」,以利及早完成繼承登記。 此外,為落實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性別平等觀念,依民法相關規定,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得依法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子女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也不因性別而有所差異,均依法享有繼承財產的權利。民眾辦理繼承時,應充分了解自身權益,避免因性別刻板印象而影響應有的繼承權。 提醒民眾,家中有遺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應儘速依法申辦,以免因逾期而影響自身財產權益,如有繼承登記相關問題,或欲進一步了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及列冊管理作業,可至本局網站「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或電洽(07)3368333轉2597,本局將協助民眾及早完成繼承登記。